办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指南

一.对象

1.加入中国国籍:从未取得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2.恢复中国国籍: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3.退出中国国籍:中国公民。

二.事由

申请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

三.申请条件

1.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定居在中国,并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退出中国国籍。

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批可以准予退出中国国籍:

1.要求出国定居,符合出国条件,前往国又能批准入境;

2.定居外国须加入当地国籍,所在国要求先退出中国国籍;

3.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要求出籍随父母国籍;

4.外国人的中国配偶,领取外国的养老金和补助要求出籍加

入外国籍;

5.为了继承财产,要求出籍后加入外国籍;

6.纯外国血统的中国公民,坚决要求出籍恢复外国籍;

下列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1.国家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服刑的罪犯;

4.尚未处理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

四.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2.《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审批国籍申请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公境外[1992]898号)

3.《关于实施国籍法的内部规定》(试行草案)([81]公发[政]50号)

4.《关于启用新版国籍证的通知》(公境外[2000]909号)

五.提交材料

1.申请表(书)

①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②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③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上述申请书(表)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书)贴上申请

人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并另附一张相同的相片,供签发证件使用。

2.申请人要求加入(恢复、或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书。

3.相应证明

(1)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

①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复印件;

②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③定居身份确认表复印件;

④如无上述所指的证件时,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其外国籍身

份及在中国定居的文件复印件。

(2)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签发机关页和个人资料页)

③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条件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审批机关

1.初审机关:省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2.复核机关: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3.审批机关:公安部

  附: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书式样

中国网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