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政府出资为困难老人养老

海淀区政府2014年出台政策,为困难群体老人购买养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老人康复训练、日间照料、住养老院等,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到所在街道申请相关补助。

海淀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杰介绍,这次政策的补贴对象主要是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失能老人以及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7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80岁以上自理孤寡老人和60岁以上失独独居老人。

在具体的补助标准方面,依托居家、社区养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失能老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失能老人,7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和80岁以上失独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购买养老服务;依托居家、社区养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80岁以上自理孤寡老人和60岁以上失独独居老人,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购买养老服务。

据统计,目前海淀区低保收入的失能老人有500人,这部分群体将是政府的主要帮扶对象。补贴发放前,海淀区民政局将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人申报的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和服务的评估。

不过,相关补贴不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而是发给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该机构是不是确实提供了为老服务,提供了哪些服务,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评估,海淀区民政局根据评估结果对这些服务费用进行实报实销,并进行公示。费用采用一季度一结算的方式发放给服务机构。

据悉,目前在海淀区开展的微型养老机构和政府认可的正规民办养老机构,均可向政府申请这项补贴。

北京日报     201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