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碳社区将出标准 人均月用水量低于3.5立方米
到底什么叫低碳社区?低碳社区具体什么标准?市质监局近日发布《低碳社区评价技术导则》征集意见稿,规定了低碳社区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其中明确,社区人均月用水量要低于每人每月3.5立方米。社区主要出入口与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要小于500米。
该《导则》对低碳社区的评价内容主要分为8个一级指标及19个二级指标,分别从社区居民碳排放水平、能源使用、水资源利用、节能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公众参与及社区治理等内容考量。
《导则》首先明确了低碳社区的概念,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通过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水平,对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或改造,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建设环境友好的公共设施、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社区治理模式等活动,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社区。
人均碳排放量是指社区居民每人每年因生活而消费的能源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能源种类包括电力、热力、煤炭、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评价标准中,拟定社区居民碳排放水平城镇人均碳排放量小于0.79吨二氧化碳,农村社区人均少于2.14吨二氧化碳。
能源标准方面,则要求社区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普及率要达到100%。即社区居民使用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及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的户数占社区总户数要达到100%。社区居民如果同时使用了清洁能源和高污染的化石燃料,如燃煤,则不算使用了清洁能源。
社区水资源利用中,人均月用水量要少于每人每月3.5立方米。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在内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新社区要大于30%,老旧社区要大于10%。所谓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是指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杂用,如景观、绿化、冲洗路面等的年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交通也是低碳社区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导则》中规定,低碳社区的主要出入口与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要小于500米。社区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电动车或自行车及步行的低碳出行率也要高于50%。
另外,低碳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要高于90%,厨余垃圾集中收集或就地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至少要有1个。低碳社区的绿地率则要求新社区大于35%,老旧社区大于25%。社区住户使用家庭节能灯、节能电器等节电器具使用率要高于90%。(记者 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