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可申请采暖补贴 今冬最高可领2400元

今冬起,依靠集中供热采暖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可领取补助,补助标准按60平方米至80平方米采暖费不等,申请截止日为2016年3月15日。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实施细则》,对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助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程序。

最高可补贴80平方米采暖费

《细则》分别明确了优抚对象、低保(含困难补助人员)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的采暖补助标准。

对在乡的优抚对象,每户每个采暖季补助标准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面积达到或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对于非在乡的优抚对象(含离退休人员),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或补差;面积达到或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或补差,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在单位享受供热采暖补助达到和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再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低保(含困难补助人员)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每户每采暖季补助标准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面积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同时,这些低保和特困人员,家中同住人员已经在本单位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待遇,但低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可差额享受补助;高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不再享受上述补助。

千龙网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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