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发文创产业指导目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简称《目录》)。《目录》是为构建北京“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创新发展举措,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在编制思路上,在严格贯彻《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目录》结合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自身特点和现阶段发展特征,进行了创新和发展。一方面,坚持精细化管理,将新增的禁止和限制措施落实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各个业态和环节。另一方面,《目录》还提出了未来拟重点鼓励发展的业态。
《目录》将文化创意产业各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个类别。其中,鼓励类为拟重点发展的业态,共44个,涵盖文化内容生产、传播渠道、生产服务等重点环节,还包括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类业态,创意密集的高端服务类业态,以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类业态。限制类业态共58个,主要为文化批发零售类业态和部分文化制造类业态。禁止类业态共20个,主要为部分环境影响较大的文化制造类业态。值得注意的是,《目录》还将部分劳动力密集的文化产品生产制作环节列入了禁止类。
在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方面,不同类别的业态也将区别对待。其中,鼓励类业态将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禁止类业态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限制类业态在《目录》规定的区域内和条件下不享受优惠政策,而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条件外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则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北京日报 20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