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允许外商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日前宣布,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顺义区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及平谷区中国乐谷园区这四个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者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服务。这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的文化政策的实施,将会为北京演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有关外商投资者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办事指南,已在北京市文化局官网——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上公布。市文化局审批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大致流程为五步:第一步到选择的特定区域管理部门办理确认函;第二步到工商部门确定演出经纪机构的名称;第三步到商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第四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五步到市文化局申请外商独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

据悉,近两年,经审批的境外演出项目数占北京全市演出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红斌认为,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的对接,国内市场国际化已成为必然,试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国外优质文化产品、演出形式和文化领域的人才有机会流通和聚集到北京,有助于解决中外演出商之间的演出衔接、涉外演出引进成本过高等问题,也有利于北京演出市场更加规范化和市场化。

外商投资者的进入,会否对北京的演出市场带来冲击?在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波看来,这大可不必担心,毕竟只是一个试点,外商投资者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他还表示:“外国同行既是我们的竞争者,也是我们的合作者,希望在公平发展的市场环境中,中外演出企业能相互学习、资源共享,让更多更好的演出项目呈现在北京的舞台上。”

北京日报     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