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退出企业最高奖300万

近日,通州区政务网站公布产业调整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和奖励暂行办法。工业大院、养殖小区等不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调整退出,可获得市区两级政府最高达300万元的奖励。

通州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退出的对象为所有不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产业和“小散乱污”企业,具体包括无证无照、异地、超范围和违法经营的企业,不符合城市副中心等功能区定位的企业和工业大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以及一些低端种植、养殖企业。

据记者了解,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仅通州区京哈高速以北和台湖镇全部工业大院、加工企业和低端种植养殖小区,至少要清退2000家以上。

为推动退出工作顺利进行,通州区印发了暂行奖励办法。奖励办法对企业规模进行了细分。对于规模以上符合《北京市调整退出奖励办法》相关条件的调整退出企业,按能源节约量和污染物减排量,可申报50万元至300万元的市级奖励资金。

对于未获得市级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的通州区推荐上报企业,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70%,由区财政给予35万元至210万元的奖励。

通州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合法经营的企业,规模较小,按照上述要求仍不能获得奖励,区政府将按调整退出企业的税收贡献、用工人数和占地规模三项指标的综合情况给予奖励。其中,整体退出的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生产环节退出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

企业退出后,一些乡镇的税收等将受到影响。据了解到,针对受影响较大的乡镇,通州区将由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比照上年度相应企业上缴税收所形成的财力给予支持。

同时,企业调整退出工作也将纳入年度考核,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最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未完成淘汰退出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将被问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京华时报     201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