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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管理2017年起试行

发布时间: 2016-08-12 08:54:33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陈训迪  |  责任编辑: 陈训迪

□变化

申请年龄放宽至退休前

2015年12月,本市曾就居住证和积分落户两项政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有效意见7658条。据此,试行办法做了部分修改。

试行办法调整了申请人的年龄。政策原规定需不超过45周岁,现根据公众建议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参加积分,降低了申请门槛,可参加积分的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

试行办法还按照正向鼓励的原则,删除了部分减分项,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如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

李素芳表示,教育背景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政策此前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教育背景的积分,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学历就学期间仍在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和购房、租房,相应的就业、居住分已经得到了体现。

根据公众意见,考虑到就业期间继续学习的行为值得鼓励,现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不与就学期间的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累加。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释疑

应对老龄化不超45岁加20分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18万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14.2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23.6%和15.9%,已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60岁以上占10%,65岁以上占7%),在全国排名居前,户籍人口平均年龄达到43.4岁。就此,试行办法明确,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加20分,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

为什么是20分?李素芳解释说,这是考虑到随着年龄增长,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的积分也将不断累加,将年龄加分的分值设定为20分,相当于增加了多工作和居住五年的积分,使青年人在积分上具备一定优势。

城区人口迁郊区最高加12分

在引导优化人口布局方面,积分落户政策设置职住区域指标,对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同时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分别予以加分。

李素芳介绍,目前,城六区面积占全市平原面积的22%,但聚集了全市60%的常住人口和72%的就业人口,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北京城六区常住人口要比2014年下降15个百分点。因此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对到郊区就业和落户给予加分鼓励。

政策实施后,申请人如果是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那么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如果将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一年可加4分,相当于多获得了一年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积分,最高可加12分。

省级劳模加20分拘留减30分

北京作为首都,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李素芳表示,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突出了首善之区的导向作用,在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城市道德文明水平提升方面进行了考虑。

比如设置荣誉表彰指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考虑到劳动模范是为首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坚力量,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者是时代精神的标杆、高尚道德的榜样,予以加分鼓励。

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者,均可加20分。

同时,试行办法还设置了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记录两项减分指标,对有涉税违法行为和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申请人予以减分。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每条涉税违法行为记录减12分。

【申请流程】

由申请人单位网上申报

本市积分落户由申请人单位向所在行政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网上申报,每年集中申请一次。实施网上申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联动审核,最大限度方便办理。

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通过“先申请、后划线”的方式,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每年划定分值公示名单

同时将建立积分落户公示制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要经过公示环节后才能落户。

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而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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