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春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是预防腐败的至理名言
Transparency essential to combat corruption
中国网首席观察员谢春涛,现任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谢春涛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些传统文化中的负面思想,对今天的社会腐败有很大的影响。营造廉洁的社会,需要建设一个廉政的文化。——谢春涛
反腐败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反腐败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重视宣传英模人物,这些英模的人物肯定是为党的形象添光加彩的。但是很多英模人物影响力加起来,都不见得比某些少数的贪官,特别是大贪官,对党的负面影响作用大。这话可能极端一些,但不能说没有道理。在当今的传播环境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哪怕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人,但是他们的腐败行为对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很大,对党群关系、党的形象破坏力超强。
往往是有一些单位的“一把手”,权力太大,监督不够,易发腐败。就是有一些副职的腐败,往往也是在他担任下一级正职期间腐败的。温总理讲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预防腐败的至理名言。中国共产党反腐要重视:惩处、教育、监督。
从腐败的案例来看,腐败根本原因就是权力太大,监督制约不够。怎么分解权力,限制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觉得是反腐治本之策。
廉洁社会需要建设廉政文化
当今社会腐败比较严重,其背后还有文化的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某一些观念就对腐败有作用,比如说升官发财的观念,古往今来,发财从来都跟升官连在一起,如果一个人做了高官,而没有发财,这个官就白做了,似乎不可思议。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些传统文化中的负面思想,对今天的社会腐败有很大的影响。由此,营造廉洁的社会,需要建设一个廉政的文化。
某些行政审批权的废除,减少腐败分子的寻租机会;把“一言堂”,变成“集体决策”,腐败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要加强制度反腐。现在中国共产党对腐败的惩处力度不能说不大,像成克杰这样的副委员长都丢了性命,政治局委员也处理了好几个,我觉得还有必要再加大力度,如果贪腐数额极大的,不要放弃死刑,死刑的震慑显然比其他的任何刑罚都要厉害。
现在法律上有一条规定,财产来源不明的,量刑的幅度要比贪污受贿所得要轻得多。对于这条规定我始终有不同的意见。你不能讲出合法来源,那肯定是违法所得,这种情况,应当按犯罪所得来量刑。
推进法制进程 增强公众信心
当下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司法公信力的匮乏。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和对司法判决的服从,而当公众对司法途径失去认同之时,他们便选择用极端手段去发泄不满,危及社会稳定。
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第一要加大司法公开、信息公开力度。将司法活动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予以公开,置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不仅增强了裁判者的责任心和公众的司法信心,更有利于正义结果的产生。
要做好这一点,还应当做到的是规范司法与新闻媒体的关系。近年来传媒与司法的冲突愈发突出,媒体在许多案件中成为引导公众形成了一股舆论浪潮的绝对性力量,甚至有媒体审判之嫌。
第二,加强监督。有一些地方强调集体来确定量刑,法官的权力不能过大,应加强监督制约。让法官在面对外部诱惑和压力,个人情绪、欲望的冲动之下谨慎运用自己的权力,保持对法律的忠诚。
第三,应该强调判例的作用。某一些判决的案例,虽然在某些问题上量刑有一定的幅度,是否过轻或者过重,都要经得起推敲,应该强调案例的指导作用。
第四,完善陪审员制度。司法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不仅要有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与,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恐怕更多的是通过推进法制进程来实现。提高老百姓的法制意识,如果觉得判决不公可以上诉,但是这样的问题不应该通过信访去找书记、找市长,我觉得书记、市长没有权力来更改司法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