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气候大会“小年也有大作为”

 
Comment(s)打印 E-mail 中国网 2016-11-10
调整字号大小:

 

 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会场。[中国网 张露露 摄]

中国网11月9日讯 (记者 张露露)正在摩洛哥马拉喀什进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进入第三天,中国代表团表示,今年的气候大会虽然是“小年”,但“小年也有大作为。”

去年底在法国巴黎召开的气候大会上达成的《巴黎协定》被各方认为具有历史性意义。缔约方同意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该协定于今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陆新明在当地时间11月9日表示,今年是《巴黎协定》后的第一年,很多人认为是气候谈判的“小年,”但“小年也有大作为。其作为在于今年是实施的大会,也是行动的大会。”

陆新明说,《巴黎协定》谋划的是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而2020年前的行动有助于增强各缔约方的互信,为2020年之后《巴黎协定》的实施打下基础。此次关于2020年前的行动的主要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问题,发展中国家十分关注发达国家如何落实到2020年前每年1千亿美元的气候变化资金,在此后几年能否有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提高能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履行气候变化有关协定的能力问题。

陆新明说,此次大会的另外一个关注焦点是关于《巴黎协定》的实施模式、程序、指南的谈判。《巴黎协定》已经生效,因此未来两年要对其有关规则、细节的谈判做全面规划,并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以确保谈判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苟海波9日表示,虽然《巴黎协定》已经生效,后续谈判还有很多需要细化。据他透露,目前在不同的附属机构下共有50多项谈判任务,分别由《巴黎协定》特殊工作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附属机构和科技咨询附属机构等分别进行谈判。

苟海波说,此次大会的谈判应该体现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平衡处理《巴黎协定》的各要素,包括减缓、适应以及能力建设、资金、技术等问题,不能只注重某单一要素。其次是《巴黎协定》对于气候变化的治理已经有比较全面的规定,现在是细化规则,而非重开谈判,不能损坏已经达成的原则,比如“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再次是后续谈判应体现包容性和保证平衡。目前还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受国内程序等影响尚未成为缔约国,而后续谈判需要体现包容性,让发展中国家在同等基础上与缔约国继续谈判,共同制定未来的谈判细则。

分享到:

Go to Forum >>0 Comment(s)

No comments.

Add your comments...

  • User Name Required
  • Your Comment
  • Enter the words you see:   
    Racist, abusive and off-topic comments may be removed by the moderator.
Send your storiesGet more from China.org.cnMobileMobileRSSRSSNewsletterNews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