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辉
闵福德教授(John Minford)在《鹿鼎记》英译本第二部的卷首写了一段“译者的话”(Translator's Notes),开始的一句是这样写的:
Tamardy! Trinket is back! The second book continues the Adventure of the Incorrigible Turtle. (他妈的!韦小宝回来了!《鹿鼎记》第二卷,小王八蛋的冒险历程又开始了。)
乍一看,第一个单词就不认识,转念一想,不禁哑然失笑。这次还真不是自己才疏学浅,而是忠厚老实的秉性限制了我的想象力。闵福德比韦小宝还调皮!他将中国的“国骂”直接音译,跟读者开了一个国际玩笑,不过,估计绝大多数的英语读者未必能够看懂。也许将来有一天,中文的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全世界的人都能接受并熟练地使用“Tamardy”来表达各种复杂的感受。
读到这里,再回头看了一遍金庸先生为英文版写的序和闵福德的译者序,我突然明白了闵福德为什么把韦小宝译成Trinket。小宝这个名字在中国可以说普通得无法再普通了,我小时候的玩伴儿中就有两个小宝一个大宝。按照字面的意思,小宝可以翻译成Little Treasure, Little Dotey, 甚至还可以译成Precious, 这也是个现成的英国人的名字。我能想到的,闵福德必然想到,而且一定会想得更深。Trinket意思是小饰物、小挂件,戴上未必增色,丢了亦不必可惜,绝不是什么宝贝。闵福德在译者序中写了这样一段话:
The novel weaves its way through a host of historical events, culminating (at the end of the third volume) in the Treaty of Nerchinsk, signed between China and Russia in the year 1689. Holding all these episodes together is a wonderful character of Louis Cha's invention, Trinket, an incorrigible scamp, the opportunistic, lazy, but ultimately likable and unforgettable, son of a singsong girl from the Southern city of Yangzhou.
(小说涉及清朝初年一系列历史事件,包括1689年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把这些事件串联在一起的是金庸创造的小说主人公韦小宝,出生在中国南方城市扬州,母亲是个歌女,十足的顽劣、狡狯、懒惰,同时又是十分招人喜欢,令人难忘。)
韦小宝这样的出身和地位,只不过是社会上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译为Trinket还是十分恰当的,去掉了贵气,多了灵气,能够让读者联想到一个小滑头,凭借聪明、市侩和运气,竟能左右逢源,上下通吃。
对于韦小宝这个人物的塑造过程,金庸先生是这样说的:
“Frankly, when I started writing Deer, during the first few months, I had no clear notion of what sort of character Trinket was going to be: he just grew on me slowly, bit by bit... He has many of the common Chinese qualities and failings, but he is certainly not meant to be a "type" of the Chinese people.”
(坦率地说,在我开始写《鹿鼎记》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确定会把韦小宝这个人物写成什么样子。慢慢地,他的形象和性格才一点一点地在我脑海中形成并变得鲜活起来……他身上有着许多普通中国人的品质和缺点,但我从来没有想把他写成一个“典型的”中国人。)
从上面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金庸和闵福德是多么的默契,作为译者,对人物经历与性格的把握又是何等重要。这一点,闵福德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
大作家在给自己作品中人物特别是主要人物取名字的时候,往往是煞费苦心,因为每一个人物都如同一座精美建筑的构件一样,做糙了,就会影响整座建筑的水平。试想一下,如果曹雪芹笔下的宝玉、宝钗、黛玉、晴雯、麝月、紫娟都换成大山、翠花、二丫、三妹,那还是大观园吗?连“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霁月难逢,彩云易散”的伏笔也都无法存在了。
在2015年的一次电视采访中,闵福德向记者讲述了著名翻译家,也是他的老师、伙伴兼岳父霍克斯教授(David Hawks)翻译《红楼梦》中丫鬟“袭人”名字的故事。早在霍克斯之前,就有学者开始翻译《红楼梦》了,据说最早的英文节译本在1830年就已经问世了。译本多,翻译自然就五花八门,袭人译成Assails Men(袭击男人),黛玉译成Black Jade(放荡女人),鸳鸯译成Faithful Goose(忠诚的鹅)。霍克斯早年留学北京大学,是一位优秀的汉学家,因此他深知作者的深意和译名的重要性。即便是这样一位高人,在翻译袭人的名字时也是踌躇不定,左右为难。袭人姓花,原名珍珠,袭人这个名字是宝玉给起的,灵感来自陆游的“花气袭人知昼暖,鹊声穿树喜新晴。” 以霍克斯的学问自然是懂得其中含义的,但却拿捏不好转换的方法。霍克斯夫人看到丈夫心事重重的样子,就问他为什么发愁,霍克斯如实以告并解释了“袭人”的含义。机缘巧合,霍夫人当时正在准备冲泡咖啡,手里恰好拿着一个咖啡罐,上面印着Fresh Aroma (芳香),于是她灵机一动,说道:“为什么不译成Aroma呢?” 这句话在霍克斯听来,有如醍醐灌顶。Aroma的意思是芳香,正应了宝玉取陆游“花气袭人知昼暖”的意思,简直是神来之笔!
几个名字的翻译尚且如此,翻译整部文学巨著该是怎样的艰苦卓绝!且不论诗词歌赋和对联灯谜,就是那些实实在在的器物用具就够译者喝一壶的了。《红楼梦》第四十一回,贾母等人去拢翠庵,妙玉拿出来几样茶具待客,一个海棠花式雕漆填金云龙献寿的小茶盘,里面放了一个成窑五彩小盖钟,另一个旁边有一个耳,上面镌着“𤫫瓟斝”三个隶字,还有一只九曲十环一百二十节蟠虬整雕竹根的大𥁐。中文能够准确地理解已经很不易了,何况还要翻成英文。换了我,恐怕只能低调地译成“Miaoyu poured tea for everyone”(妙玉给众人倒了茶),压根儿不提茶杯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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