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辉
诗人与酒是一对天然的朋友,好像离开了酒的浇灌,他们的诗才、诗兴、诗情、诗意都会干涸。
李白不仅仅是诗仙,更是一位酒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他一人独处时要喝,“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想问题的时候要喝,“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外出旅游时要喝,“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与朋友聚会时要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抒发豪情时要喝,“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喝到意气风发时,他会觉得周围的山山水水都是酒,“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更为夸张的是,他竟然会幻想,没有他的世界,连酒都卖不出去,“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
【配图:彭靖雯】
李白一生留下了九百多首诗,其中与酒有关的就多达二百余首。在这些“酒诗”当中,最有趣的当属《月下独酌(其二)》。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欣赏这首《月下独酌》,必须首先了解它的写作背景。这首诗写于744年,李白被玄宗“赐金放还”前后。在宫廷里当了两年多的翰林供奉,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李白的心情十分苦闷,开始厌倦充当“文艺花瓶”的生活。他与贺知章、张旭等一群酒友终日饮酒,天子呼之不朝,又借着酒劲儿让高力士脱靴,结果在宫中树敌太多。唐玄宗虽爱其才,也只好将他打发出去。
这首《月下独酌》堪称“饮酒辩”,一看就是李白在为自己喝酒找理论依据。他先以天上有酒星、地上有酒泉来说明天地爱酒,又扯上圣贤和神仙,一句话,就是酒好喝,喝酒好,好喝酒,喝好酒。通篇看似在讲道理,实际上是在东拉西扯地开玩笑。我相信,后世的读者,无论会不会喝酒,都是带着会心的微笑来读这首诗的。
Herbert Giles、Arthur Waley、小畑薰良、吴经熊等多位中外翻译家都曾翻译过这首诗。限于篇幅,不能逐一罗列。
吴经熊先生译文:
If Heaven does not love wine,
Then the Star of Wine would not be in Heaven.
If Earth does not love wine,
Then the Fountain of Wine ought not to be on Earth.
Since Heaven and Earth both love wine,
Then to love wine is worthy of God.
When clear, wine is comparable to a saint;
When turgid, a learned savant.
Since you can drink and still remain a saint or a savant,
Then what is the use of becoming a god or a fairy?
Three cups open the door to the Great Way;
A peck brings you back to the bosom of Nature.
O, what infinite charms I find in wine!
To impart them to the sober is to cast pearls before swine.
这首诗文字很平易,所以翻译起来并不困难,其中有几个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的概念,翻译的时候需要加以注意。第一句“天若不爱酒”中的“天”(Heaven),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天”不仅是最大的,而且是人格化的,所以老百姓又把“天”称为“老天爷”。酒星(Star of Wine),又叫酒旗星,一共三颗,呈“一”字排列在轩辕星右角南,主宴飨饮食。汉代末年因饥荒严禁酿酒,饮者讳言酒,称酒之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圣贤”属于儒家话语体系,是个组合词,但在这首诗中却是拆开来用的。“圣”的地位明显高于“贤”,在中国历史上,能称得上圣人的恐怕只有孔子,武圣关公、诗圣杜甫、书圣王羲之等都是专业领域的“圣”。“圣”的英文是saint,是个宗教词汇,侧重在道德层面,与我们常说的诗圣、书圣、棋圣的“圣”在内涵上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贤”的含义比较广,用于形容女性时,指的是温柔、善良、聪慧,如贤妻良母(an understanding wife and loving mother);用于形容男性时,则是忠诚、正直、智慧的意思,如贤能之士(able and virtuous personage)。吴经熊先生将“贤”译为savant(博学之人),小畑薰良将“贤”译为the wise(聪明人),大同小异。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译成Three cups open the door to the Great Way; A peck brings you back to the bosom of Nature(三杯酒就能打开通往大道之门,喝一斗就把你带回大自然的怀抱)。清晰易懂,流畅自然,堪称妙译。
本诗的“诗眼”在最后一联,“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吴经熊先生的译文是O, what infinite charms I find in wine! To impart them to the sober is to cast pearls before swine(啊,我在酒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如果告诉了清醒的人就等于对牛弹琴)。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把珍珠撒在猪面前)对应的汉语成语是“对牛弹琴”,但贬义更强。swine的意思除了“猪”,还有“令人讨厌的人或事”,用来指代不喝酒的人,程度上似有过分之嫌。 我猜想吴先生选择这个英语成语,一是因为意思相近,另一个原因就是swine与前一句的wine押韵。英国汉学家Arthur Waley的译文:But the things I feel when wine possesses my soul, I will never tell to those who are not drunk. 抄录在此,供各位读者参考。
另外,原诗前几句一共出现了四个“天”字,如果全都翻译成Heaven,有重复之嫌,所以吴经熊先生将“爱酒不愧天”的“天”译成了大写的God。对于英语读者来说,God就是上帝,相当于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吴经熊先生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这样翻译是很自然的。对照了几个译本,我发现几乎所有的外国翻译家都把“爱酒不愧天”中的“天”译成了God,看来,这是文化基因在起作用。
Herbert Giles(翟理思)出版过两卷《古文选珍》(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收录并翻译了大量的中国古代诗文,其中就包括李白的这首《月下独酌》。
Anti-Pussyfoot
If God does not love wine,
Why shines the wine-star in the sky?
If Earth does not love wine,
Her flowing wine-spring should be dry.
And since unharmed these Powers combine
To love the wine-cup, so will I.
不知道为什么,翟理思只翻译了这首诗的前半部分,共六句,但仅这六句译文就充分显示了他深湛的翻译功力。六行诗句按照ababab的规律押韵,第一句与第三句,第二句与第四句,单词数基本相当,读起来顿挫有致,诗意盎然。诗词的语言不一定拘泥于语法的规则,时态、语序均可调整。Why shines the wine-star in the sky? 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较之正常语序的Why does the wine-star shine in the sky? 或Why is the wine-star shining in the sky? 要生动得多。
更有趣的是,翟理思将这首诗的标题《月下独酌》翻译成Anti-pussyfoot,意思是反对禁酒,谁说禁止喝酒我就跟谁急!翟理思可谓李白的异国知音。如果李白穿越回十九世纪末,又遇上了翟理思,一定“会须一饮三百杯”。
每次读李白饮酒诗的时候,我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人家李白来到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是为了写诗,而是为了喝酒,他的诗只是酒的副产品。正如诗人、翻译家余光中所说的那样:“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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