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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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档的老板兼厨师似乎得到了渲染,也很开心,他用通红的火钳点了一根烟,正和他的女帮手耳语什么,很可能是调笑,女帮手的神情在那儿呢。看起来也是一个乡下姑娘,炉膛里的火苗在她开阔的脸庞上直跳。除了他们这“两对”男女,大排档里就再也没有别的人了。天寒地冻。趁着高兴,他和大排档的老板说话了:“这么晚了,又没人,怎么还不下班哪?”

“怎么会没人呢,”老板说,“出租车的二驾就要吃饭了,还有最后一拨生意呢。”

“晚饭”过后他们顶住了寒风,在深夜的马路上又走了一段,也就是四五十米的样子。在一盏路灯的下面,他用大衣把她裹住了,然后,顺势靠在了电线杆子上。他贴紧她,同时也吻了她。这个吻很好,有炒面、烤鱼和西红柿蛋汤的味道。都是免费的。他放开她的两片嘴唇,说:“——好吃啊!”

她笑了,突然就有些不好意思,把她的脑袋埋在他的胸前,埋了好半天。她拽紧了他的衣领,抬起头来,说:“真好。都像恋爱了。”

又是一阵风。他的眼睛只好眯起来。等那阵风过去了,他的眼睛腾出来了,也笑了,“可不是么,”他说,“都像恋爱了。”

她回吻了他。他拍拍她的屁股蛋子,说:“回去吧,我就不送了,我也该上班了。”

他的“班”在户部街菜场。在没有找到对口的、正式的工作之前,他一直在户部街菜场做接货。所谓“接货”,说白了也就是搬运,把瓜、果、蔬菜、鱼、肉、禽、蛋从大卡车上搬下来,过了磅,再分门别类,送到不同的摊位上去。这些事以往都是摊主们自己做的,可是—-外人往往就不知道了——那些灰头土脸的摊主们其实是有钱人,哪有有钱人还做力气活的。摊主们不做,好,他的机会可就来了。他把他的想法和几个摊主说了,还让他们摸了摸他的肌肉。几个摊主一碰头,行。工钱本来也不高,摊开来一算,十分地划得来,每一家也就是三个瓜两个枣。

接货的劳动量并不大,难就难在时段上。在下半夜。只能是下半夜。第一,大白天卡车进不了城;第二,蔬菜娇气,不能“隔天”,一“隔天”品相就不对了。品相是蔬菜的命根子,价码全在这上头。关于蔬菜的品相,摊主胡大哥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胡大哥说,蔬菜就是“小姐”,好价钱也就是二十郎当岁,一旦蔫下来,皮塌塌、皱巴巴的,价格就别想上得去!

撇开“小姐”不说,比较下来,他最喜欢“接”的还就是蔬菜。不油,不腻,“接”完了,冲冲手,天一亮就可以上床了。最怕的是该死的禽蛋,不管是鸡蛋、鸭蛋还是鹌鹑蛋,手一滑,哗啦一下,一个都别想捡得起来。只要“哗啦”一次,他一个月的汗水就不再是汗,而是尿。尿就不值钱啦。

刚开始接货的时候他有些别扭,似乎很委屈。现在却又好了,挺喜欢的。体力活他不怕,夜里头耗一耗也好。一身的蛮力气绷在身上做什么呢,每天起床的时候裤裆里的小弟弟没头没脑地架在那里,还做出瞄准的样子,又没有目标。现在好多了,小弟弟是懂道理的,凌晨基本上已经不闹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到底还是不喜欢,主要是不安全。为了糊口,在户部街菜场临时过渡一下当然没问题,可总不能“接”一辈子“小姐”吧。也二十四岁的人了,总要讨老婆,总要有家吧。一想起这个他的心里总有一股说不上来的落寞,也有些自怜的成分。特别怕看货架。晨曦里的货架琳琅满目,排满了韭菜、芹菜、莴苣、大椒、蒜头、牛肉、羊肉、风翅、鸭爪、猪腰子,还有溜光滚圆的禽蛋。这些都不属于他。并不是他买不起,是“买菜”这样的一种最日常的生活方式不属于他。他就渴望能有这样的一天,是—个星期天的早晨,很家常的日子,他一觉醒来了,拉着“她”的手,在户部街菜场的货架前走走停停,然后,和“她”一起挑挑拣拣。哪怕是一块豆腐,哪怕是一把菠菜——能过上那样的日子多好啊。会有的吧。总会有的吧。

作为一个“接货”,他在下班的时候从来都不看货架,天一亮,掉头就走,回到“家”,倒头就睡。

户部街菜场离他的住处有一段距离。他打算在附近租房子的,由于地段的关系,价格却贵了将近一倍。城里的生计不容易。他不是没有动过回老家的念头,但是,不能够,回不去的。不是脸面上的问题,当初他要是考不上大学反而好了,该成家成家,该打工打工——现在呢,他在老家连巴掌大的土地都没有,又没有本钱,怎么能立得住脚呢?能做的只能是外出打工。与其回去,再出来,还不如就呆在城里了。唉,他人生的步调乱了,赶不上城里的趟,也赶不上乡下的趟。当年的中学同学都为人父、为人母了,他一个光棍,回家过年的能力都没有,一声“叔叔”一百块,两声“舅舅”两百块,他还值钱了。他怎么就“成龙”了呢?他怎么就考上大学了呢?一个人不能有才到这种地步!

到底年轻,火力旺,和她分手才两三天,他的身体作怪了,闹了。“想”她,“想”她瘦小而强劲的腰,“想”她坚忍不拔的浮力。可是,她还肯不肯呢?那一天可是喝了一肚子的酒的——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了。试试吧,那就试一试吧。他一手拿起手机,另一只手却插进了裤兜,摁住了自己。她没有接。手机最后说:“对不起,对方的手机无人接听。”

他合上手机,羞愧难当。这样的事原本就不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他站在街头,望着冬日里的夕阳,生自己的气,有股子说不出口的懊恼,还有那么一点凄惶。他就那么站着,一手捏着手机,一手握住自己。不过他到底没有能够逃脱肉体的蛊惑,又一次把手机拨过去了。这一回却通了,喜出望外。

“谁呀?”她说。

“是我。”他说。

“你是谁呀?”她说。她的气息听上去非常虚,嗓音也格外地沙哑,像在千里之外。

他的心口一沉。问题不在于她的气息虚不虚,问题是,她真的没有听出他的声音。不像是装出来的。

“贵人多忘事啊。”他说,故意把声调拔得高高的。这一高其实就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了。“是我——,同学,还有老乡,你大哥嘛!”他自己也听出来了,他的腔调油滑了。这样的时候只有油滑才能保全他弱不禁风的体面。这个电话他说什么也不该打的。

手机里没声音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沉默。他尴尬死了,恨不得把手机扔出去,从南京一直扔回到他的老家。这个电话说什么也不该打的。

出人意料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在一大段的沉默过后,手机里突然传来了她的哭泣,准确地说,是啜泣。她喊了一声“哥”,说:“来看看我吧。”

他把手机一直摁在耳边,直到走进地下室,直到推开她的房门。就在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他们的手机依然摁在耳边,已经发烫了。可她的额头比手机还要烫。她正在发高烧,两只瞳孔烧得晶亮晶亮的,烧得又好看、又可怜。

“起来呀,”他大声说,“我带你到医院去。”

她刚才还哭的,他一来似乎又好了,脸上都有笑容了。“不用,”她沙哑着嗓子说,“死不了。”

他望着她枕头上的脑袋,孤零零的,比起那一天来眼窝子已经凹进去一大块了。她一定是熬得太久了,要不然不会是这种样子。他想起了上个月他熬在床上那几天,突然就是一阵酸楚。“——你就一直躺在这儿?”他说,明知故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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