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行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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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成双

邓一光

他在前面走着。

她在后面跟着。

中间相隔着十几步的距离。

他们沿着一片生长着红褐色赤松的丘陵往坡下走。走是慢慢的那种样子,懒懒散散的,精神和筋骨都是松驰的,因为要抵抗风雪,身子略微有点儿向一边斜,脸也就捎带跟着向一边斜了,这样就不至于被乱风飏起的雪粒子打得生疼。他们这样,在漫天洁白的风雪中不是那种从容的样子,那种休闲的样子,而是一种漫不经心,倦庸和懒散,一种看不透的茫然,相反倒印证了这种天气。

天气是这个季节里非常恶劣的那一种,俗称鬼见愁,就是说,鬼在这样的天气里,也都把门掩得紧紧的,守着烧得炽旺的炭火死乞白赖地不出门。气温很低,低得万物都没精打采的,好像都打着瞌睡,若是活动着,一律很缓慢,既无速度又无节奏,一个个要在呵气成凌的天气中叹口气停滞下来似的。鸟儿根本不敢从天空中飞过,主要是不敢抻开翅膀,若一抻开翅膀,这么低的气温,翅膀立刻就会给冻脆,再一扑扇,羽毛会化成粉末。能见度也低,因为有雪,鹅毛大雪,石蕊一般大朵大朵的,密无间隙地往下飘落;关键是还有风,很急的风,刨刀磨剪的风,把雪花刮得四下里乱撞,风又是看不见的,来无踪去无影,只知道怂着雪四下里张扬,阴险得很,于是就看见雪花一片片的满世界都是,一会儿悠悠晃晃,一会儿气喘咻咻,一会儿鞭抽似地往南赶,一会儿水泼似地向北涌,没头没脑,让人看着眼累。

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

他和她,他们是两只狼。

他是大个头,很结实,刀条耳,风过时一片尖啸,目光炯炯有神,很像一具造型美妙而又严格的细颈瓷瓶。他属于那种魁梧伟岸的样子,那种能烤化岩石驱风避雹的样子。他那种样子,一看就知道皮毛下掩藏了很多坎坷不凡的经历,那些坎坷不凡的经历蓄集起来,若是不放弃,就有所不同了,就是一种实力和气质了,进一步的,就是一种高贵的品质了。当然,人们现在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人们现在看到的只是他棕黄色的皮毛,这种颜色的皮毛,在一片洁白的大雪中,仿佛就像这个世界留存下来的最后暖意,是唯一对抗着这个冬天世界的象征。

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充满灵气,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她体态匀称,顾盼有风,与他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则是水的样子;也就是说,他让人知道什么是有,什么是在,而她呢,不像他那么抢眼,不像他那么老想着占地势,让普天下的人都冲着他鼓掌,她是另外的样子,同样也是一种标志,因为有了她的样子,这世界才不光是有了,而且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活过来了。她的皮毛与他也是不同的。她的皮毛是一种冷凝气质的银灰色,安静地,不动声色地,能与一切融合且使融合者升华为高贵;那银灰的颜色与这冰雪的天气搭配得极好,是它使这白得瘆人的天地间有了一种活意,有了一种灵动,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新鲜,这也是一种富贵的品质,因为有了这种富贵的品质,她就可以和他匹配,他们共同的,与这毫无生机的冰雪世界格格不入了。

他在前面走着。

她在后面跟着。

中间相隔着十几步的距离。

他的步子稳健,有力。这是他一贯的步子。但是现在不同,现在他有些急躁,步子下得急,有一种故意作对的成份,这样就踢起一道道雪糁子,那些雪糁子扬起来,在他缃黄色的腹部粉碎开,慢慢洇化入凝止的空气中去。他这样是带着情绪的。他在前面走,有时候停下来,转过巨大的头颅来看她一眼。他看她的样子分明也带着情绪,用尽可能多的眼白部份,自下而上,狠狠地剜那么一下,同时在鼻孔里哼一声。

她在他的后面跟着,目光一直在他的身上,当然也就完全能够洞悉他的情绪。她满不在乎,步子轻巧地在棉花絮似的雪地上走着。这也罢了,她反而要去招惹他,在他用目光剜她的时候,她就用自己的目光去迎接他,迎还不老老实实地迎,而是带着一丝笑意,是那种顽皮的,偏不合作的,揭短的笑意。她的眼睛像所有狼的眼睛一样有点斜,眼斜着,秋水似的深澈和潮润,永远有着一层雾气,况且还笑着,这样的眼神,连漫天飏着的雪花都被迷住了,稠稠酽酽飘不动的样子,哪里还能迎合他,给他赌着气的心情制造什么氛围呢?

这样他就更有气了。他发狠地用爪子去踢雪,把雪糁子踢得扬起来迷住了眼睛,这使他一点儿也不像一头狼,反而倒像了一个不晓事故的孩子。这一点,他从她忍俊不禁的眼神里完全看出来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想,不晓事故就不晓事故,孩子就孩子,有什么了不起。他这么想,在鼻孔里又狠狠地出了一口气。

他这么想,这么做,是有理由的,理由就是那只兔子。那只兔子,很肥的野兔子,它从一丛生着乳白色绒毛的白薇中蹿出来,在他们的面前仓皇地逃开。他那个时候正好有点肚饿。他们站在一片雄伟的塔松林边上,在他们不远处,有一头灰褐色的雪豹懒洋洋地朝树林中走去,而他们的头顶,有一只淡腹雪鸡卧在一株大腹便便的塔松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这一切使他显得兴奋起来。他想这太有意思了。他想看我的。他这么想着,埋了头,收了四爪,微微提起下腹,身体向后坐去,然后一发力,弹丸似地射了出去。

他并没有捉住那只兔子。她比他快了半拍,在他前面蹿了出去,穿花似的用她灵活的步子在他面前做了眼障,使他奔跑起来失去了速度和节奏。她还用前爪撩起雪糁子来,去扑赶那只惊恐万状的兔子,使那个踩着死神发梢的可怜鬼跑出更没有规律的步子来。她这么做纯粹是为了开心。她想和他做一个游戏。有时候他太严肃了,跟七月间的太阳似的密不疏风。她却总是疯疯颠颠的,喜欢有更多的惊喜和情趣。如果一定要她来选择,她宁可选择游戏而放弃美味。这当然和她一贯的不操心生计有关,但是不是可以说,这也和她一贯的快乐心境有关呢?

兔子是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的。

有时候他真的有点弄不懂她。她是他的配偶,用人的称谓来说,是他的妻子。他是在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用征服这个词绝对当之无愧,因为他是狼群中最出色的那一个。他们结成了伴侣,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九年,九年的时间,对于狼的婚姻真是够漫长了,这其间,她不知为他操碎过多少次心。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上的血迹,把猎枪的沙弹或者凶猛的敌人咬碎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她从灌木丛中闪身而出,从高坡上风也似地冲下,蹿入草丛,去追捕獐獾,用獐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之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守着他。她挨着他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有时候她用她那双潮润的眼睛看一看昏迷不醒的他,又看一看不断涌进新鲜空气的洞口。一到夜晚,她就不断地嗥叫,以警告企图靠近山洞的敌人。在整个寒气逼人的夜晚,她咄咄逼人的嗥叫声传遍了整个山野。

但是,更多的时候,不是由她看顾他而是相反,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作为狼,他们的生存环境相当恶劣,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食物,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睥睨。这真的很难,可以说太难了。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而她呢,却像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众多的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份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生的麻烦为乐事,而唯独不考虑如何去应付和收拾那些麻烦事。他不得不重复着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的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像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他的麻烦更多的是由她造成的,包括他的创伤;但同时,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我们完全有理由这么说,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现在他在生着她的气,为了那只死里逃生的兔子而耿耿于怀。他弄不明白她,而她却在调笑他,因为一次不错的游戏得意,这种情况和大多数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只是风有些大,雪也有些大,这让他的生气和她的调笑困难了一些,但总体来说,也都无伤大雅。

他们走着,有时候停下来。大多时候,停下来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是他停下来,她也就跟着停了下来。但也有的时候是不同的。有一次是因为有一只大鸟从他们头顶上飞了过去。那是一只名字叫作雕鸮的大鸟,它的体长至少有一尺半,黑色的弓型喙,跗蹠和趾爪上覆盖着厚厚的湖蓝色羽毛,样子十分神秘。它强有力的翅膀带起一片雪霰,那片雪霰像一阵迷乱的云似的把它笨重的身体托向了空中。还有一次是两只杂食类的小鸟,它们闯进了他们的视线。一只是有着些许绿色金属光泽羽毛的岩鸽,它行走得十分快疾;另一只是长着棕色毛羽的沙鸡,样子神经兮兮的。它们缩在雪地里,冻得瑟瑟发抖。他朝它们看了一眼,是那种很平静的目光,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那样的停顿不是真的要停下来,很快就走过去了。

他第三次停下来的时间显得稍许有点长了些。她丝毫没有在意。他停下来,她也就停了下来,借着他全神贯注地在那儿发呆的时候,东张西望地去打量四下里快乐的由头。那是一枚不大的齿菊石,它躺在一大片茂盛的野参之间,也许是因为一大丛手掌似的参叶的遮掩,竟没有被大雪掩没。它真是一枚漂亮的齿菊石,盘壳光滑晶莹,叶部锯齿如浪,缝合线向外翻卷,如同一朵绽开着的菊花,或者一大滴凝止在那里的海浪。他站在那里,低头看它,样子专注而投入。他被那枚小巧玲珑的古代无脊椎头足纲动物的化石给彻底地迷住了,一瞬间,他的眼中甚至弥漫出一层温馨的泪光。

他们第四次在雪地里停下来的时候,情况就和前三次完全不同了。这一次他们遇到了一点麻烦,严格地说,是遇到了一次危险。

危险来自同类。那是另外一群狼,大约有二十来只,他们大部分是成年狼,一个个瘦骨嶙峋,皮毛肮脏,目光呆滞而冷漠,他们就像一群幽灵似的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一座小山包上。

他们双方彼此发现的时候先是紧张了一下,等弄清楚身份之后又都释然了。然后他们互相通报了姓名和各自所属的群落。他和她于是知道了,对方属于一个叫做派的狼群,那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狼群,他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支。他们这个群落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过丰收的日子了,为了活命,只能化整为零,到处迁徙。

他和她相互对视了一下,从对方潦倒败落的样子,他们相信对方的话是真的。他告诉对方他和她就是一个群落,他和她,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谁。他们的群落名字叫极,曾经也累赘过,有时候是三个,有时候是五个,但是这种现象是暂时的,一旦孩子长大之后,他们会把孩子赶走,赶到荒原上去,赶到大漠里去,让孩子成为狼群里新鲜的一族。这种过程匆忙而又短暂,本身就是新鲜的,他和她为此非常骄傲。他们不必拿任何别的什么来证明他们自己,比如他们是谁,他们叫什么。他们连骄傲都是单纯的,无须与别人分享。

属于派那个群落的狼群的小头目是一个名叫夜蛾的狼,他是一头年轻的公狼,黑色的皮毛,瘦长腿,相貌英俊,因为领导着二十多匹狼而显得有点儿目空一切。夜蛾告诉他和她,他的狼侦察到,在二十里路外的大草甸子里,有一大群转移草场的羊群,羊很肥,天气又是这种夜黑风高的样子,纯粹是在帮忙,他们不好意思不去大肆劫掠一番。夜蛾说,考虑到他们共同属于狼,同时考虑到狼的见者有份的传统,他代表派群落邀请他和她与他们共进晚餐,也就是说,他代表派邀请他和她同他们一块去洗劫那一大群肥美的羊儿。

这真是一个具有诱惑性的好建议,对于狼来说,这个建议可以说太具有诱惑性了,何况他和她真的有点饿了。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色已经有点晚了,雪一点也不见小,关键是风尤其的猛烈,这样的天气如果能有一场风雪之中尽兴的逐猎,以及一匹肥美的羊儿做晚餐,真的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他对风雪之中的逐猎和肥美的羊儿这两样都很有兴趣,尤其是在他们刚刚失去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的时候。但是他没有立刻向那只名叫夜蛾的狼表态,而是转过头来先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她。他发现她和他的反应不一样,她的眼神是冷漠的,有一种比夜蛾更加傲慢的神情。他立刻明白了她是在拒绝。他想那群肥美的羊儿真是可怜的很。他猜测她是对它们不感兴趣呢,还是因为讨厌了夜蛾,或者是脏兮兮目光冷漠的派们,于是连他们的邀请都一起讨厌了呢。他这么想着,转过头去,隔着十几步远的风雪,淡泊地对夜蛾说,不。

夜蛾愣了一下,有些没有反应过来。夜蛾没有想到他们会拒绝他的邀请。他没有邀请他俩去与一群鬣狗或是豺作战,没有邀请他俩去招惹野猪或是棕熊,他是邀请他们一块儿分享一群和肉没有什么两样的羊,他的邀请如果要算是恩赐,也不是说不过去,但是他们却拒绝了他。他表情淡泊地对他说,不,他们凭什么?

夜蛾的目光中掠过一道残忍的寒意,显得有些不奈烦似的把瘦长的腿支愣起来,从山坡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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