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

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建设,明确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实现依法规范运行。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明确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统一、服务监管并重。按照非营利原则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行为,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

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推动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通过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开。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对脱钩存在困难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重点研究,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主体是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属于特殊类脱钩范围,参照中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北京日报     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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