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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会馆回眸

发布时间: 2016-10-08 09:01:41  |  来源: 北京日报  |  作者: 方彪  |  责任编辑: 陈训迪

于会馆而言,北京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可居全国榜首。分而言之,会馆又可分为试馆、仕馆、商馆三大类。1949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对全市会馆进行登记,自行申报本馆建于明代者33所,建于清代者有341所。深究之,北京会馆还不止此数,全盛时期可能有千余所。在众多会馆中,全台会馆于规制来讲实属区区,历史也不远久。台湾1885年以前隶属福建省。全岛最高行政区为道,下辖一府三县、一厅。即台湾府,诸罗、台湾、凤山三县及澎湖厅,在诸省之中,辖区和人口均居榜末。但建省之后,地方人士亦兴建了全台会馆。

全台会馆是试馆,在科举制度史上,台湾籍的首名进士是道光九年中试的黄骧云,名序是二甲七十二名,光绪二年台湾籍举人施士洁考中了三甲第二名进士,留京任职。当时台湾尚未建省,进京应试者均下榻全闽会馆之中。光绪十九年(1893),施士洁舍铁门胡同宅兴建全台会馆。全台会馆建成后,一切规章制度“悉遵全闽会馆”。

全台会馆建成后,由于位置偏僻,旅京台湾同胞又决定卖旧置新,在大江胡同建新馆,现门牌为114号。新馆占地亦不足一亩(今实测为539平方米),新馆又称为台湾会馆,以区别于老馆。

新馆建成之后,恰逢甲午战云起,海战、陆战均失利之后,李鸿章“赴日议和”,签订了辱国丧权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消息传到北京后,举国沸腾,群情激愤。旅京台湾同胞更是怒不可遏,在会馆中集会,声援“公车上书”,要求清廷“拒约”(要求光绪皇帝拒绝在李鸿章签订的《马关条约》上‘用印’。用印即在条约原本上加盖御玺,表示大清皇帝正式批准《马关条约》,条约生效),“备战”,“泣血高呼”,“台人誓不事倭”。康有为多次出入台湾会馆,和下榻台湾会馆之中的台籍举人共商大计,并赋“公车上书”诗:

海东龙泣舰沿波,上相辕轩出议和。

辽台朊朊割山河,抗章伏阙公事多。

连名三千毂相摩,联轸五里塞巷过。

台人号泣秦桧歌,九城谣谍遍网罗。

扛棺摩拳,击鼓三过,桧避不朝,辞位畏诃。

美使田坎惊、士气则那!

索稿传抄天下墨争磨!

呜呼!椎秦不成奈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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