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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网约车拟要求本地人本地车

发布时间: 2016-10-09 09:27:30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郭超  |  责任编辑: 陈训迪

昨日,一名专车司机正在驾驶车辆。北京网约车细则昨日征求意见,今后在北京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都要具有“北京户籍”。

昨日,朝阳区百子湾,一辆首汽约车运营车辆在路上行驶。 本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新京报讯昨天下午,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地同步发布了出租车行业改革以及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四地制定的网约车管理细则中,北京和上海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提出了要求,非本地户籍驾驶员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

私家车改变车辆性质可运营专车

北京市交通委昨天下午在官网上发布了《北京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这三个征求意见稿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和网约车平台公司采取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网约车方面,根据细则,今后在北京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都要具有“北京户籍”。具体要求是,网约车驾驶员是北京户籍,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对车辆的要求是,北京号牌车辆,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内容来看,私家车申请成为网约车运营是可以的,只要申请人经过考试,获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与网约车平台签约。

需要注意的是,私家车申请成为网约车运营前,需要同意将车辆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

网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细则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此前网约车平台之间的价格大战也被禁止。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

这是否意味着今后打不到便宜的专车了?对此,北京工业大学教授陈艳艳表示,便宜的网约车只是平台占领市场、吸引用户初期进行补贴时的一种现象,已经严重脱离了运营成本的限制,是一种不可持续的低价。从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看出,政策是允许市场自由竞争的,但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陈艳艳认为,平台烧钱补贴导致价格严重偏离成本,或者极端天气下网约车价格过高时,政府就可以进行价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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