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网约车拟要求本地人本地车
焦点 4
出租汽车将实施总量动态调控
北京交通委:出租汽车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加剧交通拥堵
根据《北京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的出租汽车实施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巡游车要与网约车按照合理运力规模调整。
北京市交通委对此解读称,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出租汽车具有服务双方的流动随机性和消费的一次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放开竞争领域。二是出租汽车属于小客车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三是国际上绝大多数特大城市(东京、纽约等)和国内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运力管控,这也是大城市发展规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四是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气治理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利用道路资源,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还北京一个蓝天。以上因素决定了出租汽车需实施总量调控。
焦点 5
私家车提供合乘一天不能超两次
提供合乘车辆需是本地号牌;合乘平台应单独设立
《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昨日同时发布,这个全国首个合乘指导意见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其驾驶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合乘双方应合理分摊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合乘车辆需要是北京本地号牌车辆,驾驶员需要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名认证。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运营企业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当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车、网约车软件合并;合乘软件应当为合乘双方提供协议文本。同时,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交通业内专家表示,合乘指导意见给合乘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实现途径,其中,要求合乘平台单独设立,是为了打击运营企业以顺风车、拼车等名义从事出租客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