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糯康(Sai Naw Kham)
【审讯】装疯卖傻故意装死 警方启用了测谎仪
糯康等人落网后,知道自己将面对的是什么。这些经历丰富的嫌犯,在面对审讯时,或拒不认罪或避重就轻。
据参与审讯的民警介绍,在审讯时,糯康经常装疯卖傻,甚至装死。糯康会突然晕倒,守候在一旁的医护人员上前检查,发现什么问题都没有。送到医院,也没有发现问题,仔细一看,糯康眼珠乱转,好像若有所思。为此,警方还启用了测谎仪。
审讯的最大问题是语言障碍,嫌疑人来自不同国家和民族,使用多种不同语言,专案组不得不为每名嫌疑人安排2至3名相对固定的翻译人员,确保审讯准确顺畅。警方先后给糯康找了4个翻译,但对方一到关键时刻就说听不懂。当得知糯康说的是带有老挝口音的傣语后,警方不得不又在老挝找了一个口音相近的翻译。
面对经历丰富的嫌犯,警方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他们的个人资料、成长情况、住址、亲人情况以及个人喜好等,以便找到审讯的突破口。
经过艰难审讯,糯康等人逐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目前,审讯笔录达到了400多份,仅三号人物依莱就有80多份。
【起诉】凭铁证锁定四项罪 湄公河惨案明开庭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检方制作了41万字的审查报告。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经过审查,糯康等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糯康等人非法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糯康等人绑架人质勒索财物,已构成绑架罪;糯康等人劫持中国船只,已经构成劫持船只罪。此外,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或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因此案最早由西双版纳受理,根据优先管辖和指定管辖,由昆明市检察院负责起诉,昆明市检察院此次共派出了7名公诉人。
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湄公河“10·5”惨案将于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分别是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涉嫌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
受审六嫌犯
糯康
糯康武装贩毒集团一号人物。1969年生,缅甸籍。身高1.68米,体态中等,外号“教父”,吸食毒品,通缅语和泰语等。糯康公开的老婆有3个,公开的孩子至少有10个。他小时候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很小就参加了泰缅边境民族地方武装坤沙的部队。糯康对任何人都不太信任,从来都是背着同伙打电话。
桑康
二号人物,61岁,泰国人。桑康负责财务管理和队伍训练等。
依莱
三号人物,无国籍,泰仂族,住在泰国清莱府湄赛县央磅堪区。依莱在糯康集团内部负责情报,贩运毒品和收取保护费通常也由他出面。
扎西卡
28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在船上看守中国船员,船在金三角附近靠岸后,向中国船员开了两枪。
扎波
35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看守两名中国女船员,后向两名女船员的方向开枪,打在船板上。
扎拖波
30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在快艇上负责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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