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庭审结束 糯康认罪并愿意赔偿
Suspect of Mekong River attack pleads guilty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华网  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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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被告人糯康双手合十表示认罪并请求被害人家属的宽恕。[新华网]

9月21日,被告人糯康双手合十表示认罪并请求被害人家属的宽恕。[新华网]

依莱在供述中交代,作案动机是“糯康说两艘中国船上下不交保护费,还拉缅甸兵来攻打我们。”策划过程中,“准备把毒品放在中国船上,糯康让我找泰国军人,看他们是否愿意来查。”至于泰国军人提供的好处,“一是在清盛划个码头给我们,二是给我们提供一些武器和弹药。”

翁蔑(另案处理)在供述中说:“准备出发时,桑康说他肚子疼不去了。”“我们在船上没有查到毒品,就让人去拉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在船上。”“中国船上没有武器,我们开枪以后忙着撤退,没有检查船员是不是都死了。”

这组证据还包括一名未满16岁男孩的供述,他供称自己参与了“10•5”案件,由于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检方没有将他起诉。这名男孩说,案件发生后糯康训话,要求大家不能把事情说不去,否则就杀掉全家。

接下来,公诉人还出示了其他有关证据。一位证人出庭作证说,当天11点左右,他在鸡素果树旁看见四艘快艇飞快地离去,然后看见岸上的泰国军人向中国船开枪射击,尔后泰国军人登上中国船只,又听见断断续续的枪声。另一名证人说,他在现场听到泰国军人的对话:“尸体怎么办?”“留得越少越好,免得麻烦。”还有一名证人说,有目击者告诉他,船上的泰国军人将船员的尸体抛入湄公河中。

当天,法庭还进行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证据清单,提出了总额数千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糯康通过新闻媒体向被害的中国船员道歉。

在当天的庭审中,糯康没有对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的证据表示任何异议。他表示愿意作出民事赔偿,称自己还有3000万泰铢(约600余万人民币)可以支付。桑康、依莱等被告人称没有钱赔偿,表示认罪并乞求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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