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在北京牛街的一个十字路口,行人硬闯红灯,其中不乏小孩。 |
对第一位在红灯前停下的市民,志愿者会送上一份当天的晚报。石家庄市正在开展的“遵守交通法规送报纸”活动受到市民好评。在我省,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有关部门可以说是奖罚兼施,但始终没有取得长期的成效。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在南京,公路交通肇事死亡事故中48%和行人乱过马路有关。正因为如此,今年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就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尝试多种方法,操作均遇难题
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葛川平告诉记者,交管部门曾联合电视台拍摄交叉路口行人闯红灯的情况,对红灯前止步的行人给予一定奖励。此外,也曾有志愿者向不闯红灯者发放“致谢卡”,并尝试给文明交通参与者以1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各地交管部门煞费苦心,一直在探索遏制闯红灯的办法。
2006年,南京交管部门率先出台强硬措施,对公务员、军人、教师等群体交通违法者,在实施处罚后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然而,这项措施在具体实施中却遭遇到尴尬。“一些闯红灯者或者留下假名字、假单位,或者干脆声称没单位,现场执法难度较大。”葛川平说。
同时,交管部门还研究了与各单位共同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可行性。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当事人名字可能出现在单位内部通报材料上,其奖金和升职的机会可能都受影响。但这个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一时引起议论纷纷,不少人认为工作以外的事不应该影响奖金和职位。
2008年8月初,南京交管部门又出新招,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将让违法行为人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这在执法时也面临困难。他要是不肯,你不可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南京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钱春龙表示。
面对闯红灯,交管部门现在通常采取的还是依法罚款:非机动车罚50元,行人罚20元。“罚款也很难到位,一般都不愿掏钱。”钱春龙很无奈。
曝光“大头照”,效果不错但也有争议
对闯红灯等违法者公开曝光,是目前沿用较多但也是争议较大的一种措施。
从2008年8月13日起,南京交管部门规定,行人在主要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将由警方拍摄并送当地媒体曝光。他们当时还成立了8个交通巡回宣传整治小组,在主城区56个主要路口流动检查。 此后,扬州、睢宁、宿迁等地也相继采取这一措施。睢宁还在全省首次用县委、县政府文件的形式来明确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一时刮起了严管风暴;宿迁媒体上曝光的不仅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照片,还有违法人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
闯红灯者“大头照”在媒体曝光,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争议最大的,就是此举有没有侵犯公民的权利。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行为在媒体曝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止违法行为的一种尝试,是一种教育手段,其目的在于让违法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扬州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认为,曝光的是事实并不是捏造,没有侵犯名誉权;被拍的是公共场所,没有侵犯隐私权;照片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没有侵犯肖像权。
“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本身是违法行为,而将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是否违法,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是空白。”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卞弘毅律师接受采访时说。不过他觉得,公开曝光确实会对个人名誉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但它对公众的积极影响要远远大于对个人的消极影响。
记者了解到,由于效果不错,曝光这种方式在南京一直延续到今年上半年,后来由于系统改造等原因,暂停了一段时间。
整治要持之以恒,教育要深入人心
“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这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合作开展的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的调查结果。民调还显示,93.6%的人认同交通信号是无声的法律,应该遵守;69.2%的人期待加大对违反交规行为惩罚力度。
综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数额虽然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在德国,一般人购物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
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对乱穿马路闯红灯者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故意为难行人。因此,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春龙认为,有关部门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要持之以恒做下去,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样不但影响整治效果,更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
在宣传教育方面,南京交警有时请违章者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的录像,现场效果颇佳。葛川平还主张教育要从孩子抓起。“我们经常走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但覆盖面不可能那么广。我们一直呼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钱春龙建议,媒体应该经常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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