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进入第三天,24日上午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薄熙来贪污人民币500万元工程款项的事实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开庭后,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继续出庭作证,公诉人播放了2013年8月10日询问证人薄谷开来的同步录音录像,宣读了薄谷开来、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曾作过薄熙来秘书的车辉以及其他相关证人证言,并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证明薄熙来授意王正刚将一笔500万元的工程款项打入了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在庭上辩称自己对这笔钱没有贪占的故意,但表示对钱进入薄谷开来的账户,没有去追问,放任了此事,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提出了相关质证意见。公诉人认为,上述工程款被非法侵吞的犯罪行为脉络清楚、证据确凿。
庭审下午继续进行。(记者 霍小光 杨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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