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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漫谈(十九) 逗号

       这几句译文里,有些部分显得笨重,如例12中的“他对信仰的忠诚”,例14中的“要背叛她的亲兄弟的想法”,例16中的“90%肺癌引发的死亡”,例17中的“你在报纸看到的所有事情”,例18中的“ 没有哪一位理智的人”等。有些部分则显得不够突出,如例13中的“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和例15中“我的所有学生”。这些笨重的或不够突出的部分裹在句子里,又没有停顿,意思就显得不够清楚,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答案就是:使用外位语。

       吕叔湘,朱德熙合著《语法修辞讲话》第一讲在介绍句子成分时就提到“外位成分”。作者说:“有时候,我们又把实际上指相同事物的两个词或短句拆开来放在两个地方,用一个做句子的成分,把另外一个放在句子的头上。我们就管这个居于结构之外的成分叫外位语,管那个结构之内的成分叫本位语,后者常常是一个代词。”

       接下去,作者举了两个例子:

       1.先进的人们,为了使国家复兴,不惜艰苦奋斗,寻找革命真理,这是相同的。(“这”是本位语,在句中起主语的作用。“先进……真理”是外位主语。)

       2.一切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的货色,我们都要抵制,使它们在市场上销售困难。(“它们”是本位语,在句中起宾语的作用。“一切……货色”是外位宾语。)

       作者在第四讲论述句子结构时又提到外位成分。他们说“这是我们汉语常用的一种格式”。“ 应用这个格式,或者是由于消极的原因,这个成分比较长,放在本位上嫌笨重;或者是由于积极的原因,要使这个成分突出,或是便于和上文联络;多半是两种原因兼而有之。”他们还说,应用这个格式,一般是在本位上用个代词,也有不是代词的。

       如果我们使用外位语,把上面几个例子重译一下,就会得出这样的译文:

       12. 他忠于信念,这是无可置疑的。

       13. 她接受了一次电视采访,这就结束了她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状态。

       14.背叛自己的亲兄弟,这个想法使她感到恐惧。

       15.所有我的学生,我都向他们推荐这本书。

       16.因患肺癌而死亡者,约90%是吸烟所致。

       17.报上看到的东西,不能什么都信。

       18.有头脑的人,谁也不会这样做。

       四.提前

       例19.An agreement between the countries enables companies to repatriate their profits freely.

       两国间达成的一项协议允许公司自由地将所获利润调回本国。

       例20.Complaints have led to (a) simplification of the rules.

       人们的抱怨导致规则的简化。

       例21.I go hill-walking for relaxation.

       我去山区徒步旅行以得到放松。

       例22.He's already in training for the big race against Bailey.

       他已经在为同贝利之间的激烈比赛进行训练了。

       例23.The calm of the countryside came as a welcome relief from the hustle and bustle of city life.

       乡村的宁静是对喧嚣忙碌的城市生活的可喜的调剂。

       以上五个例子,译文和原文很接近,主—谓—宾或主—谓—状,顺序也和原文大致一样,只是例22译文将状语提前了一点,原文一句话说到底,未用逗号,译文也一句话说到底,未有些许的停顿。句子虽都不长,但仍感觉臃肿(如例19),或生硬(如例20)。究其原因,我觉得都是因为句中的内容压得太紧,如能把结构打散一点,把某些部分提前处理,句子就会显得较为流畅。根据这个思路,这五个例子似可改译如下:

       19.根据两国间达成的协议,公司可以自由地将所获利润调回本国。

       20.因为人们抱怨,规则简化了。

       21.我要是想活动活动,就到山上走走。

       22.为了跟贝利决一雌雄,他已经着手训练了。

       23.离开喧嚣忙碌的城市生活,来到宁静的乡村,也是一种难得的调剂。

       写到这里,我想起我在《英汉翻译练习集》(1984)的前言里说过的两段话:

       “英汉两种语言在遣词造句方面一个突出的不同之处,根据我个人的体会,是英语体现一个“紧”字,汉语体现一个“松”字。翻译的时候,译文往往不能或不一定保持原文句子的结构,而需要加以改变,在很多情况下,都体现了这种松与紧的特点。

       “英语叙事往往把许多意思集中在一个句子里,多用主从结构,主要部分(主语和谓语)可能很短,从属部分可能很多,句中各个成分之间的关系显得比较紧密。这样一个英语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用汉语来表达,往往多用并列结构,多按时间顺序或自然的逻辑顺序,一层层逐渐展开,甚至分成几个短句,和英语的原句相比,结构显得较为松散。翻译时,如果注意到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的特点,就不会过分受原文句子结构的束缚,而可以用比较自然的汉语来表达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了。”

       这两段话不仅说明了修改最后五例的方法,也道出了整个英译汉的奥秘,在这里重提一下,也许不是多余的。

       本文所用23个例子,原文除例10外,都没有用逗号,最初的译文也都没有用逗号。修改后的译文都改变了句子的结构,加了逗号,例23竟加了两个逗号。这就是为什么本文以“逗号”为题目。说真的,用不用逗号只是个现象,改变句子结构才是本质。结构不改变,想加逗号也是加不上的。

       逗号表示“较小的停顿”,对句子来说是这样,对我们这个“翻译漫谈”来说也是这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作者:庄绎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专家委员会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来源:catti.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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